奧福音樂教學法(Carl Orff)

奧福音樂教學法

由德國音樂家卡爾‧奧福(Carl Orff,1895~1982)
專為兒童所設計的一套音樂教學法。

讓學生能夠以探索的方式,配合輕鬆愉快的學習體驗,把音樂融入生活之中,
此套課程注重學生「探索」的過程,而非聚焦在最後的結果。

此套教學法能夠有效啟發幼童的創造力,使他們能夠發掘自身的可能。

透過奧福音樂教學法的4大重點內容及其優勢,就能帶領孩子在遊戲的氛圍中,打下學習音樂的基礎!

強調以節奏與即興創作為主的教學觀念。他並設計了一套適合兒童的節奏樂器合奏﹝Instrumental Ensemble﹞教學法。

他認為音樂基礎教育應始於節奏訓練,其教學重點在於將語言、音樂、動作三方面做密切的配合,以兒童日常生活所熟悉的語言、歌謠、遊戲等素材,作為訓練節奏的教材,再配合樂器的節奏教學,以頑固低音的伴奏方式,啟發兒童創造思考的即興演奏能力。
◎教學手段
1.律動
2.說白
3.歌唱
4.樂器合奏
5.即興創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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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福深受韻律節奏教學的影響,強調以節奏與即興創作為主的教學觀念。
因此,他專為兒童設計了一套的節奏樂器合奏﹝Instrumental Ensemble﹞教學法。
整套教學法主張藉由身體自然的律動、天生的唱歌本能,輔以樂器合奏的方式,激發出兒童對音樂的興趣,繼而啟發他們的創造力。

在此套教學法下,節奏訓練被視為音樂基礎教育的始起點。
與此同時,在語言、音樂、動作這三方面作密切的配合,並以兒童日常生活所經常接觸到的事物作為訓練節奏的教材,如:語言、歌謠、遊戲等。
配合樂器演奏,達至更好的節奏教學效果,且能啟發兒童在發揮創意思考下的即興演奏能力。

其教學內容主要有以下4大重點:

  1. 自然律動

  2. 2.說白
    3.歌唱
    4.樂器合奏
    5.即興創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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